5月25日,网络问政受理群众留言主要涉及涉及公租房如何申请、12315是否受理居民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纠纷等方面,涉及办理单位有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
今日,群众关注度较高及办理单位回复较好的留言整理如下:
1.留言咨询:我是驻马店市驿城区公安分局辅警,我是西平人,想申请一个公租房,请问需要什么手续?有哪些条件?去哪里申请?
驿城区回复:网友您好!
您在广视网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针对您反映的问题,驿城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根据《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分配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三)城镇新就业人员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年满18周岁;2.城镇新就业无房人员已办理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录用手续或与驿城区国企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本辖区内);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与驿城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用1年以上,且在驿城区由用人单位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城镇社会保险2年以上或驿城区内就业用人单位工资连续发放1年以上。3.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且未租住或购买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如您需申请公租房,可到驿城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窗口或拨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电话(0396-2811122)详细咨询申请办理具体事宜。
2、留言咨询:12315受理居民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纠纷吗?
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12315不受理居民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纠纷。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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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段晶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