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星期二,上午9点至9点30分,驻马店市林业局副局长刘恩波带领该局生态修复科科长张现君、保护地发展中心负责人关秋芝、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负责人祝凯来到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通报了我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进展情况、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精神的落实情况,就听众关心的森林乡村、森林特色小镇创建标准等问题作了说明讲解。
热点问题解答:
1、目前全国都在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我市这项工作的进展如何?
刘恩波:5月份,市林业局对各县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进行了汇总,及时组织市、县区业务人员对各县区预案反复酝酿、讨论,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并考虑为我市发展预留空间,征求、吸纳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编制了我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初稿。目前,我市预案已报送至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林业局,省林业局也已将预案上报至国家林草局。
我市参与整合优化的有6类自然保护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涉及5县1区,共11处地域,17个牌子,整合优化为2类(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11处12个牌子。
2、我市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工作情况。
刘恩波:根据摸排、检查情况,我市在养野生动物类型包括野猪、雉鸡、鹧鸪、鸵鸟、梅花鹿、王锦蛇、蟾蜍、鸿雁、灰雁、蓝孔雀、黑水鸡、豪猪等12种。其中,野猪、雉鸡、鹧鸪、鸵鸟、梅花鹿等5种物种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不属于禁食范围,仍可驯养繁殖。对包括王锦蛇、蟾蜍、鸿雁、灰雁、蓝孔雀、黑水鸡、豪猪等7种禁食野生动物予以有序退出、补偿处置。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通过放归自然、转变用途、收容救护、合理调配、无害化处理等方式指导其有序退出、处置。对有药用、观赏、标本制作、科研等非食用性合法用途的,积极引导协助其转型转产,如蟾蜍具有药用价值,目前已将其转为药用用途;蓝孔雀为外来物种,不能放归自然,但具有观赏价值,由各类游乐场所收容为主,目前我市正积极与各大公园、景区对接,将蓝孔雀转为观赏用途。对于鸿雁、灰雁等我国本土物种,拟在湿地公园等地放生,但因目前不是候鸟迁飞季节,我们也正在积极研究处置办法。总体来看,在省、市、县的共同努力及养殖户的配合下,我市禁食野生动物退出工作正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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