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网络问政受理的群众留言:四轮低速电动车禁止上路时间是何时、希望加强管理电动车停放到楼道的行为……涉及办理单位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
今日,群众关注度较高及办理单位回复较好的留言整理如下:
一、留言咨询:个人想买个低速四轮电动车,但是担心买了不久又不允许上路,想咨询禁止四轮低速电动车上路有没有大概时间?
市公安局回复: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你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按照驻马店市规范电动车行驶秩序专项行动工作安排,非标电动车过渡期截止2023年9月。2023年9月起,市中心城区区域内将禁止非标电动车上路行驶。由于部分县实行电动车挂牌较早,挂牌式样、标准与市区未统一。判断是否为非标电动车的依据不是牌照的颜色,而是其自身的各类配置是否符合电动车的国家标准。感谢你对交通管理的支持。
二、留言咨询:置地大道的置地华庭E座经常有把电动车停放到楼道里的行为,有非常大的消防安全隐患,且违反消防安全法。望消防部门借助此次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契机,能够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市消防支队回复:你好,关于“置地大道的‘置地华庭’E座经常有把电动车停放到楼道里的行为,有非常大的消防安全隐患,且违反消防安全法。望有关部门借助此次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契机,能够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立即责令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核查。经核查,已经要求该小区物业加强巡查管理,同时安排人员立即清理停放的电动车,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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