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网络问政受理的群众留言,主要涉及农民返乡创业,行业补贴政策以及我市对封闭的电动三轮车管理政策,涉及办理单位有汝南县、市公安局。
今日,群众关注度较高及办理单位回复较好的留言整理如下:
一、留言咨询:农民返乡创业,行业补贴政策有哪些?
汝南县回复:经与留言网友联系了解,其返乡创业具体想咨询哪些行业有补贴政策。涉及农业农村领域可选择的行业有种植业和养殖业,目前种植蔬菜和中草药有奖补政策,但只针对脱贫户。还有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有补贴,但今年已过申报期。这些情况已告知留言网友,并建议其根据擅长技术选择行业。
二、留言咨询:由于天气原因,本人想购买一辆封闭的电动三轮车,现在商丘已经限行,也听商家说,已经下达通知,两年以后电动三轮车不让用,想知道驻马店最新对封闭电动三轮车的管理政策是什么?
市公安局回复:网友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和信任。收到您的留言,我们高度重视,当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办理。
经查,根据《关于依法整治规范市中心城区电动车秩序的通告》,对已进行防盗识别编码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实行过渡期管理,即自编码之日起向后延伸3年。3年期满后,禁止在市中心城区上路行驶。反映人现在购买电动三轮车,其车辆必须符合机动车产品公告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需到辖区车管所申请,且经查验合格后可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164号令)第十二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五)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但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四)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五)机动车的型号或者有关技术参数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不符的;(六)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八)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骗的;(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欢迎您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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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吴相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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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 / 平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