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重点项目督查管理办法》出台

时间:2018-03-30 10:30:11    来源:驻马店广视网

为加快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常态化督查机制,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大项目办结合我市实际,征求多方意见,制定出台了《驻马店市重点项目督查管理办法》。

本办法采纳了以往重点项目督查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在省重点(A类)、市重点(B类)项目的基础上,把经多方协商、有意落地我市的项目(C类)也纳入督查范围。创新了项目考核机制,变督结果为督过程,改变了过去每年一次考核为每年四次季考。增设了B类项目晋级A类、C类项目晋级B类,乃至C类项目直接晋级A类的计分办法,为更好地挖掘新渠道、培育新项目、千方百计招大引强提供了竞技舞台。该《办法》最大的亮点是把市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等21个服务项目部门也纳入了考核范围,结合每月15日企业服务日活动,强化要素部门主动服务企业意识,确保项目高质量快速推进。

本办法作为《督查事项积分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细则,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市中心城区城建、交通、水利、园林及其它类重点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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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侯君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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