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网络问政受理的群众留言主要涉及咨询交通事故中无过错的机动车是否要承担责任、外出就读证明办理需要的材料等方面,涉及办理单位有市公安局、平舆县等单位。
今日,群众关注度较高及办理单位回复较好的留言整理如下:
1、留言咨询:因为行人或者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了与正常行驶且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的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机动车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吗?
市公安局回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2、孩子户籍是玉皇庙乡学佃,现在新乡就读,小升初需提供外出就读证明,请问办理流程是什么?谢谢。
平舆县回复:经查,您家孩子户籍在平舆县玉皇庙乡,应当持居民户口本先到玉皇庙乡中心学校办理外出就读证明,然后到县教育局普教股审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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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段晶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