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全市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根据市政府领导安排,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市国资委、市人社局等部门组成两个督查组,于 4 月 10 日至 12 日对有“僵尸企业”处置任务的八县一区及四个市直局委进行专项督查。从督查情况来看,正阳县、 遂平县、市房管中心工作开展较好,平舆县、汝南县、西平县、 驿城区、市国土局工作进展相对缓慢。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完成。根据全市国有企业改革攻坚会要求,各县区和市直相关局委都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组建专班负责;制定了推进方案,对处置工作进行了整体安排;逐户进行分包,夯实工作责任,遂平、西平、 确山、泌阳等县分管副县长参与具体责任分包。二是调查摸底初步完成。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局委对各“僵尸企业”资产、人员、负债等情况进行了初步摸排,并拟定了处置方式。三是部分企业已基本完成处置。根据省国企改革办提出的僵尸企业处置标准, 全市已有 26 家企业基本完成处置工作,其中汝南县 15 家、正阳县 5 家、西平县 4 家、上蔡县 2 家。四是多筹并举积极推进。正阳县召开晚餐会,深入破解僵尸企业处置难题,取得初步成效; 泌阳县借助中介力量,进行清产核资审计;确山县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僵尸企业处置,严格程序,严格标准,确保实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督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调查摸底不彻底。平舆县、西平县、汝南县、驿城区、市商务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虽然组织人员对企业资产、人员进行了调查摸底,但工 作不深入、不细致,只是账目统计土地等有效资产,没有组织人 员进行实地丈量核查,特别是对土地的抵押、查封等隐性问题掌 握得不清不实,对人员没有按照职工档案进行逐人清理登记,对失联人员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查找。二是处置方式不精准。平舆县、上蔡县虽然初步拟定了处置方式,但同法院、工商等部门 没有进行很好沟通对接,对每类方式的处置内容和工作流程研究 不透,存在一些企业拟采取的处置方式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相符,无法保证按时限要求完成处置任务。三是部分县区有畏难情绪。平舆县、泌阳县、上蔡县、汝南县对部分人员多、包袱重的“空壳企业”,存在等待观望思想。一方面县区“僵尸企业”集中处置面临较大的财政资金压力,另一方面县区认为“不动没事、动了有事”,怕触及矛盾,没有“啃硬骨头”的韧劲。四是处置政策掌握不到位。西平县由于对政策理解不到位,部分主管局委对企业职工提出的不合 理要求不能给予准确政策解释,导致职工期望值过高,工作开展难度大。
三、下步工作要求
鉴于上述情况,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行动。按照省里提出的“两个不变”,即“时间不变、户数不变”的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措施,迅速行动,按照时间节点,加 快推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二是进一步摸清底数。资产方面,对于生产经营用地、门面房、办公房、仓库等有效资产,要逐项进行清查核实,并摸清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人员方 面,要做到不重不漏,按照个人档案逐人进行清查登记;对于失 联人员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查找,通过多种途径寻找收回职工个人档案,同时加强档案管理,严防篡改档案。三是精准确定处置方式。在澄清家底、吃透政策的基础上,按照因企制宜、一企 一策的原则,尽快确定符合企业实际的处置方式。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将资产人员核实情况及分户处置方式于 4 月 20 日前上报市国企改革办。四是强力推进。处置方式确定后,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抓紧时间进行职工安置补偿算账,按照处置工作内容,与工商、法院等相关部门对接,办理相关处置手续。同时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对情况简单、容易处置的企业集中时间, 集中力量抓紧处置,完成一户,销号一户。五是加强协调配合。法院、工商、人社、财政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积极搞好跟踪服务,简化工作程序,加快办理进度。六是确保稳定。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搞好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确保职工队伍稳定。对于改革中出现的信访稳定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就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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