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纪委通报4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时间:2015-10-26 08:54:55    来源:

 近日,新乡市纪委通报四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通报称,自6月份全市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从严执纪问责。1-9月份,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203起,处理318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286人。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传导压力,形成震慑,现将四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延津县僧固乡梁僧固村原党支部书记梁洪玉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案件。2011年至2013年,梁洪玉利用职务便利将该村13户的5.3万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代领后,按标准发给其中4户1.6万元,发给其余9户的1.48万元未按标准发放,剩余2.22万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个人使用。2015年7月,延津县僧固乡纪委给予梁洪玉留党察看两年处分,责成将2.22万元违纪款退还危房改造户。

2.凤泉区大块镇政府原主任科员赵光法,经济发展办公室原副主任吴映雪、郭建强贪污案件。2007年至2013年逢春节期间,赵光法、吴映雪、郭建强向辖区内部分企业收取安全生产风险金。后将所收取风险金中的6.68万元私分。2014年7月,凤泉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赵光法有期徒刑三年,分别判处吴映雪、郭建强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2015年1月,凤泉区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赵光法、吴映雪、郭建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封丘县城关镇万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张立功、村会计张明旗虚报冒领套取资金问题。2009年至2014年4月,封丘县城关镇万庄村将收到的封丘县邮政局新址东临征地款17.07万元,封丘县公路局占地赔偿款28万元和修下水道款30万元,文苑小区、世纪花园小区、县国土资源局、县邮政局四个单位公共设施款共4万元,和张立功个人向村委借款5万元,共计84.07万元未纳入村财乡管,全部列入村内开支;并以虚假名义分8次领取该村村财乡管资金79.51万元,严重违反财经纪律,2015年2月,封丘县纪委给予张立功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张明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原阳县太平镇虎张村原支部书记张克喜、村委会主任吴祖顺、村会计杨思杰虚报项目、挥霍浪费集体资金问题。2011年原阳县太平镇虎张村在申报修路项目及2012年项目建设过程中,以跑项目为由挥霍浪费村集体资金9.96万元。2011年、2012年该村以修路、安全饮水和村容村貌治理为名两次虚报冒领一事一议项目资金14.57万元,其中10.95万元用于还村集体旧账和村两委其他开支,严重违反财经纪律。2015年6月17日,原阳县纪委给予张克喜、吴祖顺开除党籍处分,给予杨思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以上问题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纠正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从严从快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切实通过专项治理形成震慑,营造不敢的氛围,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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