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过问执纪监督要通报追责
时间:2015-11-23 09:28:33 来源: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严格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纪律的要求,防止纪检监察机关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执纪监督工作,确保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公正行使职权,近日,驻马店市纪委出台了《纪检监察机关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执纪监督的记录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要求,对纪检监察机关内部人员、执纪监督人员、领导干部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其他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应当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法纪,公正廉洁,不徇私情。
《办法》提出,对干预、过问执纪监督的情况,执纪监督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执纪监督人员对所记录的干预、过问执纪监督的问题线索,应当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并报告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
《办法》指出,执纪监督人员如实记录干预、过问执纪监督的情况,受纪律、法律和组织保护,明确六项行为属于违反规定干预、过问执纪监督的行为。干部监督机构要定期对违反规定干预、过问执纪监督情况进行通报,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坚持一事一通报。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办法》还对执纪监督人员不记录和不如实记录干预、过问执纪监督情况的的行为提出了处理措施,并要求有关内设机构要加强沟通联系和工作衔接,健全干预、过问执纪监督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协作配合机制。(驻马店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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