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群众关注度较高及办理单位回复较好的留言整理如下:
一、留言咨询:2020年西平县小升初招生时,非片区内入学三年后中招考试不享受分配生政策,请问今年这项政策是否落实?
西平县回复:您好,您在网络问政平台上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针对您的留言,我县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西平县教育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根据《西平县教育局2020年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西教〔2020〕62号)文件中有关分配生资格认定办法,从2020年起新入校的七年级新生于2023年初中毕业时,只有片区内的学生才能享有分配生资格(政策性照顾的优抚对象子女和统筹安排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除外)。根据西平县实际情况,从今年起开始落实此项分配生政策。2023年初中毕业生分配生资格认定:一是按招生程序,计划内录取的本片区内连续就读三年的学生享受分配生资格;二是政策性照顾的优抚对象子女和经统筹安排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招生入学且连续就读三年的学生享受分配生资格;三是寄宿制初中招生计划内录取且连续就读三年的学生享受分配生资格。
二、留言建议:驿城区练江大道天桥每天晚上20:00有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现象,同时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需要辖区城管部门加强管理。
驿城区回复: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针对您反映的问题,驿城区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核实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驿城区城管局综合执法大队三、八中队立即安排执法人员于夜间在练江大道东段天桥进行调查。执法人员在5月22日晚19点45分至20点21分三次在练江大道东段天桥巡查,于20点08分时发现练江大道东段天桥上有一位卖小吃的游商。执法人员现场对游商进行了清理,并告知该游商根据《驻马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人行过街天桥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举办大型活动。提醒该游商今后不得在此经营,若再有下次,将按照《驻马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处罚。下一步,驿城区城管局综合执法大队三、八中队将于夜晚加强对练江大道东段天桥的巡查,发现游商及时进行清理。市民若发现练江大道东段天桥位置存在游商经营情况,可拨打区城管局举报中心电话(0396-2918161),执法人员接到举报中心指令后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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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张媛媛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