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网络问政共受理群众留言52条:其中咨询类留言23条;建议类及其他类留言4条;投诉类留言25条。主要涉及咨询遂平段兴业大道何时投入使用,咨询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医疗保险政策等方面。
今日,群众关注度较高及办理单位回复较好的留言整理如下:
一、留言咨询:遂平段兴业大道修好两三年了,但一直堵着不让过,之前咨询说是疫情防控或者是未竣工验收。现在疫情结束了,竣工也有两三年了何时能投入使用?
遂平县回复: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针对您反映的问题,遂平县高度重视,立即要求相关单位进行办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经核实,因兴业大道交工验收程序进入尾声,且对前段时间通车车流量的观察,车辆较多;另外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有待完善,为确保附近居民及驾驶人行驶安全考虑,暂时对其进行封闭,还请广大居民谅解。
二、留言咨询:我想问一下农村有独生子女证的家庭,有没有免除缴纳农村医疗保险的政策?如果没有的话,那有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医疗保险政策是什么?
平舆县回复: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针对您的留言,我们抓紧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反馈给您:
根据2021年11月27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六次修正)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适当补贴。对居家养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实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根据中共平舆县委办公室、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减免政策的通知》规定:2016年全面实施二孩生育政策之前我县农村户口领证独生子女父母本人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本人参加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全额资助。
根据《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舆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2016年全面实施二孩生育政策之前我县农村户口领证独生子女父母本人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本人采取“先征后返”方式开展缴费工作,即以上人员先自行缴纳个人缴费部分(350元),待征缴工作结束后,根据县税务局、医疗保障局提供的所有参保缴费人员名单及县民政局、卫健体委、乡村振兴局提供的需政府资助人员名单,由县财政局牵头以上单位联合对上述人员缴费信息进行比对,县财政局根据比对结果将政府资助资金拨付到各管理单位,由各管理单位负责发放到个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您的留言是对平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信任,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的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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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张媛媛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