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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问政今日热点:关于路边停车收费的建议、关于新农合报销政策的咨询……

时间:2023-01-28 18:09:25来源:驻马店广视网字号: |

    1月28日,网络问政受理的群众留言:关于路边停车收费的建议、关于新农合报销政策的咨询……涉及办理单位市发改委、驿城区。

   今日,群众关注度较高及办理单位回复较好的留言整理如下:

   一、留言咨询:路边停车收费标准过高,增加用车成本、生活成本,还有路边本身都是公共空间为什么一定要收费,如果是为了规范僵尸车完全可以分段分时收费:1、比如一天内一小时0.5元,2天后一小时2元往后类推。2、半小时内收费起点也过高,1-2小时内应该免费,都是临时停车费用过高不合理,本身现在车辆就多,小区停车点很少只能停外面,现在路上都弄成收费点开始收费了。建议降低收费标准、调整收费条件。

  市发改委回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河南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豫发改收费〔2016〕1661号)文件规定:

   推进政府定价管理制度化科学化:(一)规范政府定价范围。对少数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1、下列停车设施服务收费可纳入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3)经授权的部门、机构依法施划的路内停车泊位;(三)加快推进差别化收费。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化收费,抑制不合理停车需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有效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与公共道路资源利用。2、对同一区域停车设施服务收费,要区分停车设施所在位置、停车时段、车辆类型等,“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制定差别化服务收费标准。  

  按照市政府要求,市发展和改革委在充分调研、成本调查的基础上,召开了《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听证会》会议。经市委、市政府常委会研究同意。市政府下发了《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驻马店市停车收费管理的公告》。  

  您的建议已收悉,停车收费实行动态管理,我们将在下次调整价格时参考你的意见建议。

  二、留言咨询:我父亲是2023年1月6日通过微信缴纳的350元新农合,他本人1月6日下午心梗住院,1月13日康复出院,已经自费缴纳。现在想知道如果需要报销,我应该怎么做?同时父亲没有任何银行卡账户,如果需要报销,是否可以由直系亲属代领或者发放现金?

  驿城区回复: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针对您反映的问题,驿城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医保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经核实,医保报销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发票;2.住院费用记账明细总清单;3.诊断证明;4.出院证明;5.完整的病历复印件(包括首页、入院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及出院小结等);6.转诊证明;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医疗机构相关印章。7.病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8.病人银行卡复印件。如患者本人没有银行卡,可使用其子女的银行卡,并注明与患者的关系。如您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医保中心电话(0396-2828176、0396-2998573)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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