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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近期七大"最热"措辞,都有何深意?

时间:2015-06-18 10:19:22来源:字号: |

  中纪委每有新词汇、新提法,总会引起关注,被视为中国反腐的新信号。六月份以来,不论是中纪委的官方通报,还是中纪委官网的刊文,措辞不断创新。通过这些“新鲜词”,我们可以读懂中纪委的反腐思路和反腐态度。




  6月17日:中纪委通报首现省部级干部因违反八项规定撤职 回应:完全是咎由自取

  6月17日,中央纪委通报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龙增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情况,决定撤销其党内职务,并免去其行政职务。因违反八项规定直接撤职,处分不可谓不重。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龙增来作为国有金融机构直属企业主要负责人,本应以身作则,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改进作风,但却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在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打高尔夫球、公款支付个人出书费用等,是典型的顶风违纪行为,受到严肃查处,完全是咎由自取。 >>

  【媒体解读】正如通报中所说的,龙增来在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打高尔夫球、公款支付个人出书费用等,是典型的顶风违纪行为,受到严肃查处,完全是咎由自取。因此,他遭受如此严厉的处分一点也不冤!中央反对“四风”、抓早抓小、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态度是坚决的。在很多人看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不过是“小节”,比起大贪大腐算不上什么。但是,如果不及早纠正,就可能养痈遗患,导致更大的贪腐行为。因此,中央对这些干部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进行的严厉查处,不是“鸡蛋里挑骨头”,而是及早敲醒警钟,是对他们的爱护。

  可以预见,下一步,中央纪委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拿出“打虎”的劲头反“四风”,一旦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者必定严惩,越往后越严。也许下一个“龙增来”,受到处分还会更严厉!

  6月16日:中纪委巡视央企 首提“寄生性家族式利益共同体”“掮客”等 罕见具体点名

  昨日发布的巡视清单显示,9央企普遍被指出权力寻租、利益输送问题。在巡视清单中,出现了至少5个此前中央巡视组未采用的新表述,除了上述“蚕食国有资产”、“虚与委蛇”,还有“掮客”(中国电信“一些企业领导人员充当掮客”)、“亲亲疏疏”(国机集团)、“近亲繁殖”(中石油、中海油)。 >>

  在中国电信,巡视组罕见地具体点名指出“北京电信公司顶风违反多项党的纪律;上海电信公司追求奢靡享乐,花费巨资装修并经营高档会所”。>>

  【媒体解读】由此可见,央企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或自己“蚕食国资”,或为子女、亲戚、特定关系人“蚕食国资”的现象,可以说一天也没有停止过。即使在中央反腐风暴中,顶风违纪违法者大有人在。也可以说,“蚕食国资”屡禁不止,或边禁边犯,甚至边查边犯,都是权力惹的祸,是“权力”失控所至。所以说,对央企“蚕食国资”的违纪违法,甚至犯罪行为,仅靠“措辞严厉揭”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在最严厉查处和打击的同时,将央企领导干部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6月15日:中纪委通报首涉隐瞒不报个人事项 首曝“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日前,中央纪委发出了国家工商总局原副局长、党组成员孙鸿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廖永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的通报。值得关注的是,除了“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索取、收受巨额贿赂”等问题以外,通报首先明确指出孙、廖二人均涉及“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

  在对孙鸿志的通报中,中纪委首次使用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表述。由此,孙鸿志成为首个涉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落马省部级官员。

  记者查阅《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现,“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包括进行色情活动,嫖娼、卖淫,吸食、注射毒品,盗窃、诈骗公私财物,妨碍执行公务,超计划生育等等。>>

  【媒体解读】中纪委首次通报落马省部级官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此举具有明显的警示意味。>>

  这就说明,瞒报个人有关事项,一旦被发现不仅难获提拔,还可能会被免职。孙鸿志和廖永远的案例进一步说明,瞒报个人有关事项还可能面临相应的刑事责任,因为从瞒报入手,一步步深查就能发现官员其他严重问题。>>

  6月15日:中纪委:要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的领导干部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6月15日消息,中石油原总经理廖永远和国家工商总局原副局长孙鸿志被开除党籍,对二人的通报中均有“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表述。据记者统计,十八大以来,至少有10名被开除党籍的省部级官员在中纪委网站的通报中被提及“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近日刊文时再次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

  【媒体解读】:中纪委把“十八大后不收手”的贪官一个个拎出来,严正指出他们这种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是可忍孰不可忍,就是要高调宣示十八大后中央强力反腐的权威和成效,以彻底打消腐败分子的侥幸迷信和嚣张气焰。只有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治病树、拔烂树,坚决清除腐败存量,最大限度遏制腐败增量,才能不断巩固治标成果,不断加大治本力度,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

  6月8日:中纪委提反腐“要讲成本和效益”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登加大纪律审查力度、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系列文章之《创新监督审查方式》,指出纪检机关不是党内的公检法,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时间,快查快结、快进快出,要讲成本和效益,不能不计代价、纪法不分。>>

  【专家解读】: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程文浩说,传统的纪检办案模式存在“重复劳动”,纪检监察部门移送到司法机关的案件,投入了大量工作,掌握了大量证据,基本上已确认涉案人的犯罪行为。但检察机关接案后,须依法办案,重启侦查程序。所以,最高检和中纪委有意合并“侦查环节”这个同类项。不过,检察机关的办案力量需不需要补充?纪委的办案力量要不要减少?这些具体细节,当时都没有定论。从2013年11月至今已有一年半,中纪委官网如今再提“合并侦查同类项”,表明先期筹备工作已经成熟。

    6月2日:中纪委网站头条刊文称“反腐败是把双刃剑”

  6月1日,中纪委官网头条刊发的一篇名为《突出执纪特色》的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反腐败是把双刃剑,打的是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疼的是组织,损害的是党的形象。对每个违纪违法干部的惩处,给他本人带来的损害远没有对党组织的损害大。”

  “反腐败是把双刃剑”,这还是最强中纪委第一次这么说。>>

  【专家解读】:在此之前,中纪委的说法一般都是“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从“永远在路上”到“反腐败是把双刃剑”,有人猜测,这是中纪委在释放信号,反腐的节点到了。中纪委特约监察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淑真说,三个提名考察办法,解决的是过去纪检监督一直存在的制度难题:纪委如何监督同级党委?“一方面强势反腐打虎拍蝇、另一方面建章立制出台三个提名考察办法这样的制度,这就是中国反腐的主基调,中纪委如此打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了解清楚中纪委的最新动向、今年以来的主要动向,答案就出来了:中纪委首提“反腐败是把双刃剑”,并不意味着所谓的反腐节点来了,这种想法只是一厢情愿的误读。

  6月1日:中纪委首次释疑 三大名词变化

  6月1日,中纪委“学思践悟”栏目推出《加大纪律审查力度、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之二 突出执纪特色》一文。文中称十八大以后,中央纪委把“办案”改叫“纪律审查”,把“案件室”改称“纪检监察室”,把“案件线索”规范为“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而这些都不仅仅是称谓的改变,更是内涵的深化,体现了职能的重大转变,是对党章规定的回归。>>

  【专家解读】: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告诉记者,这三大名词的变化,使纪委的工作性质更加明确。“我们的反腐应该是依法反腐,而中纪委的职责主要是管纪律管规矩,大家之前认为纪委是办案的,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也被称为案件线索,这并不规范,无论是办案还是案件线索,这都是法律用语,纪律审查不是司法检控,一个是依‘纪’、一个是依‘法’,二者不能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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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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