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驻在单位干部调整涉及面广、涉及领导和工作人员较多的情况,省林业厅纪检组专门下发通知,加强特定时期的廉政提醒工作。
驻省林业厅纪检组提出,干部调整交接期间,要严肃工作纪律。 干部调整期间,每位党员干部都要自觉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工作;工作交接要严肃认真负责,不能以任何理由占据公章、重要文件及其它保密材料,保证干部调整工作交接顺利、平稳过渡。
要严肃组织人事财经纪律。被调整干部要按照厅党组要求,按时交接工作,按期履新,不得无故拖延。主要领导被调整的厅直单位,不得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和突击花钱,重大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厅党组批准。同时要做好原岗位工作的移交,主动与原单位交清经手的财务、文书档案和具体工作,在原单位任主要负责人的,还要主动配合做好原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主动接受审计监督,承担任期经济责任。
要严格落实“八项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干部调整之机相互送行、宴请、购买纪念品;严禁利用岗位变动和职务便利,带走原单位交通、通讯工具,严禁借机接受吃请、收受礼品礼金。
同时,纪检组再次强调,对干部调整期间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纪律的,驻厅纪检组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并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驻省林业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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