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0-16 22:20:1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廉政提醒谈话,好比给我上了一堂严肃的廉政党课。我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接受监督,干净干事,廉洁从政。”在云南省丽江市近日举行的市纪委书记与同级领导班子廉政提醒谈话推进会上,丽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吉宏龙佳说。
据介绍,推行廉政提醒谈话制度,是云南省纪委为破解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底气不足、力度不大”难题作出的探索。仅今年以来,该省就有1265名领导干部接受同级纪委书记的廉政提醒谈话。
廉政提醒谈话采取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的方式,以定期谈为主,适时谈为辅,突出重点环节、重要岗位。集体谈在前,提前1至2天通知谈话对象,告知谈话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以消除思想顾虑;个别谈在后,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作廉政提醒,谈话前全面掌握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做到有的放矢,确保针对性和实效性。谈话内容涵盖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工作纪律、加强廉洁自律等方面;谈话对象要根据谈话内容实事求是地回答,并当场作出廉政承诺。谈话结束后,由纪委及时对谈话记录进行梳理、汇总,并负责对整改意见进行跟踪问效。廉政提醒谈话纳入年度干部考核,谈话记录纳入干部廉政档案管理,谈话情况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
“廉政提醒谈话制度为我们增强了监督的‘底气’,也进一步强化了纪委的监督责任。”云南省纪委常委拉玛·兴高告诉记者,廉政提醒谈话是防治腐败的一道“闸门”,是破解纪委同级监督偏软的一项举措。云南省纪委将不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充分运用廉政提醒谈话成果,把监督关口前移,把问题发现在源头、控制在苗头、遏制在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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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健豪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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