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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3 17:22:11 市交通局已回复,留言已办结。 |
留言网友 | 寇** |
留言类别 | 咨询 |
留言编号 | 202306291140122 |
所属单位 | 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 |
留言状态 | 已回复 |
留言时间 | 2023-06-29 11:40:12 |
留言标题 | 咨询驻马店顺风车相关事宜 |
留言内容 | 根据《驻马店市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暂行办法》(驻政办〔2016〕169号)文件要求,若顺路捎带顺风乘客,每日不超过2单,乘客顺风费用全部由平台结算,不现金交易,请问这算非法营业吗?例如50km路程收费4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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