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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4 17:21:48 正阳县已回复,留言已办结。 |
留言网友 | 朱** |
留言类别 | 咨询 |
留言编号 | 202107290513162 |
所属单位 | 正阳县 |
留言状态 | 已回复 |
留言时间 | 2021-07-29 17:13:16 |
留言标题 | 正阳县花生绿色循环优质高效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批 |
留言内容 | 我公司(成都市中质质量技术监督服务中心)于2020年3月31日通过公开招标中选《正阳县花生绿色循环优质高效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批E包》,成交金额2750000.00元,并于2020年4月29日与正阳县农业农村局签订合同,合同编号:正政采招【2020】010号。 招标文件规定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内容,我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内容完成了相关工作内容,并向正阳县农业农村局提起申请验收,通过验收后,按照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5%”截至2021年7月29日我方仍未收到正阳县农业农村局本项目的相关款项,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堪忧,请尽快回复未付款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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