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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7:21:02 新蔡县人民政府已回复,留言已办结。 |
留言网友 | 李** |
留言类别 | 咨询 |
留言编号 | 202411280133486 |
所属单位 | 新蔡县人民政府 |
留言状态 | 已回复 |
留言时间 | 2024-11-28 13:33:48 |
留言标题 |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
留言内容 |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 请问在哪里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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