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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09:02:43 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回复,留言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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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网友 陈**
留言类别 建议
留言编号 202411150810360
所属单位 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留言状态 已回复
留言时间 2024-11-15 20:10:37
留言标题

请给予未缴纳契税群众申请购房补贴的缓冲期

留言内容

我是旭强云庐小区业主。11月上旬,接到售楼部通知,可以办理领取购房发票、缴纳契税、申请研究生购房补贴等事宜。 我在准备申请资料的时候,市住建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突然联合发布公告,取消原来没有截止日期的购房补贴!而且从发文之日起执行,不给拟交契税申请购房补贴的缓冲期。

既然11月13日及之前已经交纳契税的,购房补贴申请可以缓冲到11月底,那么未来得及交纳契税的为啥不能缓冲?同坐一辆公交车,在突然停车时,坐在前面的乘客有安全带可以缓冲,对坐在后面的乘客为啥不给安全带缓冲?

建议:与国家降低契税征收标准的实行时间12月1日同步,对未来得及交纳契税的,也给予购房补贴申请缓冲期,到11月底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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