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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09:02:43 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回复,留言已办结。 |
留言网友 | 陈** |
留言类别 | 建议 |
留言编号 | 202411150810360 |
所属单位 | 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留言状态 | 已回复 |
留言时间 | 2024-11-15 20:10:37 |
留言标题 | 请给予未缴纳契税群众申请购房补贴的缓冲期 |
留言内容 | 我是旭强云庐小区业主。11月上旬,接到售楼部通知,可以办理领取购房发票、缴纳契税、申请研究生购房补贴等事宜。 我在准备申请资料的时候,市住建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突然联合发布公告,取消原来没有截止日期的购房补贴!而且从发文之日起执行,不给拟交契税申请购房补贴的缓冲期。 既然11月13日及之前已经交纳契税的,购房补贴申请可以缓冲到11月底,那么未来得及交纳契税的为啥不能缓冲?同坐一辆公交车,在突然停车时,坐在前面的乘客有安全带可以缓冲,对坐在后面的乘客为啥不给安全带缓冲? 建议:与国家降低契税征收标准的实行时间12月1日同步,对未来得及交纳契税的,也给予购房补贴申请缓冲期,到11月底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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