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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2 17:29:49 市交通局已回复,留言已办结。 |
留言网友 | 王** |
留言类别 | 咨询 |
留言编号 | 202401140848296 |
所属单位 | 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 |
留言状态 | 已回复 |
留言时间 | 2024-01-14 08:48:30 |
留言标题 | 咨询出租汽车公司收取的管理服务费问题 |
留言内容 | 我想咨询一下:一、出租汽车公司收取的管理服务费标准是否属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管辖范围?二、听说经过上级协调,驻马店市区出租汽车公司同意将每车每月236元的管理服务费降低为每车每月130元,请问出租车车主是否需要与公司重新签订合同后,才能享受新的每月130元的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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