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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通告

时间:2021-05-21 17:40:29来源: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网字号: |

一、凡露天焚烧秸秆、树叶、荒草和生活垃圾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焚烧秸秆、树叶、荒草和生活垃圾,对故意纵火焚烧秸秆、树叶、荒草和生活垃圾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强小麦机收管理,小麦机收留茬不得超过15厘米。

三、大力实施小麦秸秆还田,积极开展多渠道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四、市政府通过卫星监测、“蓝天卫士”监测、督导督查和市县乡村组网格化管理进行秸秆禁烧工作监管,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秸秆禁烧工作,积极举报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0396-2916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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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段晶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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