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办理进度
进度详情

2019-04-19 09:58:26 市公安局已回复,留言已办结。

网友留言内容
留言网友 关**
留言类别 咨询
留言编号 201904100353575
所属单位

市公安局

留言状态 已回复
留言时间 1554882837
留言标题

二手房无法迁入户口问题

留言内容

你好,我在市区买了一套二手房,为了小孩上学需要把户口迁入,但是原房主户口一直没有迁走,导致我的户口没有办法迁入,我想咨询一下还有没有办法迁入户口?另外我在网上看到济南 有新政策第50条规定房屋使用权发生转移之后,原房主应当在在转移之前将户口迁出,针对拒不迁出的,经现房主提出申请,公安对原房主进行告知后,可以将原房主的户口迁直社区集体户 我们驻马店有类似的政策吗?Screenshot_2019-04-10-15-49-59-679_com.tencent.mtt.png

特别声明

此留言内容为驻马店网络问政版权所有,各自媒体作者及其他媒体禁止以镜像、截图、摘编等任何形式上传到网络,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单位回复内容
满意度调查

支持,顶一下! 位网友参与

差劲,踩一下! 位网友参与

微信小程序
手机扫码,通过驻马店网络问政微信小程序留言
长按识别二维码,网友可通过驻马店网络问政微信小程序留言,留言网友可通过小程序对回复内容进行文字评价。 待审核的留言无法查询,留言网友设置为不公开以及被网络问政工作人员设置为私信的留言只能通过网络问政微信小程序查询。
精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