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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7 17:02:09 市住建局已回复,留言已办结。

网友留言内容
留言网友 刘**
留言类别 咨询
留言编号 202304171017276
所属单位

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留言状态 已回复
留言时间 2023-04-17 10:17:27
留言标题

关于未收房却要满额补交物业费问题

留言内容

我于2018年在驻马店同信购买住房一套,2020年左右通知收房,但因房间墙壁地板有问题,一直让开发商维修,断断续续折腾到2021年,在即将收房时却被告知需要足额补交2020年物业费,因在未收房期间,并未享受到物业相关服务,足额缴纳我们不理解且多次协商无果。请问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反映、如何维护业主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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