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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2 17:25:22 市规划局已回复,留言已办结。 |
留言网友 | 胡** |
留言类别 | 咨询 |
留言编号 | 201810160310467 |
所属单位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留言状态 | 已回复 |
留言时间 | 1539675946 |
留言标题 | 关于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关问题的咨询 |
留言内容 | 驻马店中泓上林居(驻马店市高新区益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开发商)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在2015年1月27日由你局办理。驻办2014年84号文件是2014年10月1日实施的。 问题一:你局是否按照驻政2014年84号文件规定,在开发商先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后为其办理的建设工程许可证。(这是驻办2014年84号文件文件规定的办理程序) 问题二:是否可以认为开发商已经按照文件规定的新标准缴纳了供气和供暖配套设施费。 请不要再转给其他部门了,钱虽然是财政部门收的,我就不信你们在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不看财政部门的收据,好好看看自己的审批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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