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7 17:09:23 来源:驻马店广视网
4月17日,网络问政共受理群众留言59条:其中咨询类留言29条;建议类留言1条;投诉类留言29条。主要涉及人民公园的喷泉开放时间咨询、"购房补贴"相关政策咨询……
今日,群众关注度较高及办理单位回复较好的留言整理如下:
一、留言咨询:中心城区人民公园的喷泉有具体开放时间吗?
城投集团回复:我公司接到网络问政处理单后,非常重视,现就相关情况做如下说明:
关于来话人询问“人民公园喷泉未开放”的问题,人民公园目前处于在建期,音乐喷泉尚处于施工调试期,且我市正处于枯水期,湖水水位较低,达不到喷泉开放水位,暂不具备开放条件,待音乐喷泉完工移交后,由管理单位向市政府报送方案后方可开放。
感谢您对人民公园项目的关心,我们会全力以赴,把人民公园建设成美丽、自然、和谐的城市湿地公园。
二、留言咨询:农村户口可以申请购房后补贴吗?请问怎么申请购房优惠补贴?
新蔡县回复:网民您好!留言已收悉,我们已责成新蔡县住建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2022年9月1日,新蔡县发布了《新蔡县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新城提﹝2022﹞1号),其中第十四条:激励居民购房需求。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凡在我县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且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之后缴纳房产契税的,可享受购房补贴。由县财政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予以购房补贴,购买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的居民,可申请0.8万元购房补贴;购买90-120平方米商品住房的居民,可申请1万元购房补贴;购买12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的居民,可申请1.5万元购房补贴。由县财政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承担50%,财政补贴部分,由县财政支付;房地产开发企业补贴部分,由企业在购房款中直接扣除。购房补贴自文件印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财政承担的购房补贴由县住建局负责受理、发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县住建局对购房补贴申请进行审核。
目前县财政承担的购房补贴细则已起草制定,待呈报县政府研究执行,以具体官方发布公告为准。房地产开发企业补贴部分,可按照文件规定,由企业在购房款中直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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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张媛媛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