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06 16:05:39 来源:驻马店广视网
11月6日,网络问政受理的群众留言主要涉及用人单位是否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装修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等方面,涉及办理单位有确山县、汝南县等单位。
今日,群众关注度较高及办理单位回复较好的留言整理如下:
1.留言咨询:有没有文件要求,用人单位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呢?
公司给一部分人缴纳了公积金,一部分人没有缴纳,想咨询一下这个住房公积金国家有没有什么文件规定该如何缴纳?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不交?
市公积金中心回复:用人单位不可以不交公积金,用人单位不为在职职工缴存公积金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欢迎咨询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热线 0396--12329。
2、留言咨询:请问装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本人在汝南县上班,在市里买了新房,请问新房装修可以提取公积金吗,可以的话都需要提供什么证件?如果不行,是不是可以提取公积金还房贷,那需要什么手续,具体办理流程是什么?请给予解答,谢谢。
汝南县回复:关于您的咨询,现汝南县公积金答复如下:
装修新房不能提取公积金;
您本人贷款购买商品房,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还款凭证、当月贷款证明在本市任意公积金网点即可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广视网、驻马店融媒、驻马店网络问政、掌上驻马店、驻马店头条、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凡是本网原创的作品,禁止以镜像、截图、摘编等任何形式上传到网络,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责任编辑 / 段晶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