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24 16:04:30 来源: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网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于驻马店市2022年第十六批城乡挂钩
试点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驻土公〔2022〕第25号
为保障驻马店市城市建设及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权属
(一)地块一
范围:胡庙乡韦岗村。
权属:胡庙乡人民政府、韦岗村前郑湾组、后郑湾组、潘湾组、韦岗组。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商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由驿城区人民政府委托胡庙乡人民政府会同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林业、财政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自本公告发布后,驿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胡庙乡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是否涉及社会稳定风险开展预测和评估,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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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段晶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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