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科技局 走进驻马店广播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

时间:2021-04-14 15:33:05    来源:驻马店广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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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星期三,上午9点至9点30分,驻马店市科技局四级调研员张莉带领该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副科长刘頔做客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通报了全市去年以来的科技工作情况,介绍了我市落实科技成果登记和管理改革的相关情况。
热点问题解答:
1、我市是如何落实科技成果登记和管理改革的?
张莉:为适应改革,切实做好我市的科技成果登记和管理,市科技局依据《国家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了我市具体的科技成果登记和管理办法。
一是登记的范围。财政投入的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含基金、专项)所产生的科技成果;鼓励非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登记。
二是登记的条件。进行登记的科技成果应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实用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登记材料规范、完整;2.已有的评价结论持肯定性意见;3.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是登记的材料。比如应用技术类。财政性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须提供以下材料:1.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或结项证书;2.技术研究报告;3.科技查新报告;4.检测报告;5.1篇SCI论文或2篇核心期刊(论文为发表5年以内,只需提供成果第一完成人所发表的文章);6.两家单位应用证明(需盖应用单位公章)。
非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须提供以下材料:1.技术研究报告;2.科技查新报告;3.检测报告;4.1篇SCI论文或2篇核心期刊(论文须发表5年以内,只提供成果第一完成人所发表的文章);5.两家单位应用证明(需盖应用单位公章)。
听起来怪复杂的,应该如何进行登记呢?
2、张莉:具体的登记程序是这样的——
(一)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利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录入成果信息,根据属地化原则向所属地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二)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成果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对成果登记的条件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科技成果,向驻马店市科技局推荐申请登记。
(三)驻马店市科技局对通过审核的科技成果推荐至河南省科技成果登记部门,由省科技成果登记部门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科技成果予以办理登记,由登记部门颁发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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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段晶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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