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蝇”进行时 信阳市纪委再通报五起“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时间:2015-11-17 10:46:26 来源:
今年以来,信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现将5起案件通报如下:
1.商城县苏仙台乡秦河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汪国良违规截留危房改造资金案。2014年,商城县苏仙台乡秦河村村委会在发放2012年度危房改造资金的过程中,应发放1.5万元,实际发放1万元,将截留的5000元存入村集体账户,作为村集体收入。2015年5月,商城县苏仙台乡纪委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汪国良党内警告处分。
2.潢川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陈训宏违规公车私用案。2015年7月8日,潢川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陈训宏上班期间,私自用喷有环境监察标识的公车(豫S-J6966)去驾校练车。2015年9月,潢川县环保局纪检组给予陈训宏党内警告处分。
3.光山县供电局部分工作人员慢作为案。2015年6月30日,光山县电业局部分工作人员在供电故障排查修复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工作绩效不高,恢复供电耗时近8个小时,给当地居民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在社会上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15年8月,光山县电业局给予县电力调度中心主任李斌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县电力调度中心副主任陈贞行政记过处分;给予紫水变电站站长戴祥行政警告处分。
4.平桥区明港工业管理区工委主任张浩违规办升学宴案。2015年8月14日中午,平桥区明港工业管理区工委主任张浩在明港镇铭阳天下酒店2楼包间为女儿设升学宴,共设宴席7桌,收受部分同事礼金900元。2015年8月,平桥区纪委给予张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全区通报,责令其将所收受礼金全额退还。
5.新县交通局办公室原副主任、新县汽车运输总公司原总经理柳学军违规经商案。2011年5月,新县公交公司在无房地产开发资质、无建设规划手续,并欠缴建设规费和人防建设费的情况下,违规开发建设近水家园房地产项目,销售收入1700余万元。2015年10月,新县纪委给予新县交通局办公室原副主任、新县汽车运输总公司原总经理柳学军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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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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