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文苑】“两袖清风”的于谦知多少

时间:2015-11-02 16:49:26    来源:

 于谦(1398年5月13日-1457年2月16日),字廷益,号节庵,汉族,明朝名臣、民族英雄,祖籍考城(今河南省民权县),浙江杭州府钱塘县(今浙江省杭州市)人,与岳飞、张煌言并称“西湖三杰”。于谦为人刚烈正直,为官清廉严明,曾在山西、河南等地为官,深受当地百姓爱戴。《明史》称赞其“忠心义烈,与日月争光”。为人刚烈正直。于谦直言不讳,明代宗非常信任他,所议论奏请的事没有不听从的,在任用官员方面,也会征求于谦的意见,但他从不隐瞒,也不躲避嫌疑怨恨,实事求是地回答;于谦不畏权贵,上书奏报陕西各处官校骚扰百姓,诏令派御史逮捕他们;于谦心系百姓,巡抚河南、山西时,轻装骑马走遍了所管辖的地区,访问父老,考察当时各项应该兴办或者革新的事项,遇到水旱灾害,也从不瞒报,一年上书几次。于谦为人正直、刚正不阿,正如如其所写的《石灰吟》:“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为官清廉严明。正统年间,宦官王振专权,作威作福,肆无忌惮地招权纳贿。百官大臣争相献金求媚,每逢朝会期间,进见王振者,必须献纳白银百两;若能献白银千两,始得款待酒食,醉饱而归。而于谦每次进京奏事,从不带任何礼品,有人劝他说:“您不肯送金银财宝,难道不能带点土产去?”于谦潇洒一笑,甩了甩他的两只袖子,说:“只有清风。”还特意写诗《入京》以明志: 
  手帕蘑菇与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 
  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

于谦忧国忘身,口不言功,自奉俭约,所居仅蔽风雨。后遭奸臣所害,被杀之后,按例抄家的官员才发现,于谦家里除了生活必需品外根本就没有多余的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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