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责任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时间:2015-06-29 08:55:08    来源:

  “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我们一定汲取教训,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日前,吉林省某市党委一把手在被约谈后表态,不当“甩手掌柜”,种好“责任田”。

  “让我就群众反映的问题作出说明,是组织信任,今后我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一位省直单位一把手感慨。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各级党委、纪委的基本职责。今年以来,吉林省纪委监察厅强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结合实际打出“组合拳”“系列仗”,通过约谈、调研、检查督促、严肃问责等措施,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分解到人,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保障和促进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

  调研约谈 层层传导压力

  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今年要“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要巩固成果,推动地市一级和国有企业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

  吉林省委在今年初提出要求,全省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个部门都要自觉担负起管党治党的责任,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了部署。

  言必信,令必行!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抓落实,从省纪委监察厅做起。

  今年4月,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崔少鹏利用两个月的时间,深入全省各市(州)、部分县(市、区)和企业、高校开展调研,召开不同层面、不同领域座谈会18个。对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逐一约谈,面对面约谈党员领导干部86人,与每个人的约谈都在一小时以上。

  与此同时,省纪委副书记、常委按照分工,分别开展约谈。7人连续约谈54个省直部门、22个省属高等院校、19个国有企业的党委书记和39个省直派驻(派出)纪检组长。

  约谈开展以来,省纪委监察厅领导班子成员共约谈220名领导干部,实现了对全省各市州党委和纪委、省直部门、省属企业、省属高等院校、省直派驻(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全覆盖。

  这是什么节奏?省纪委监察厅作出表率,要把责任担当体现在扎实的工作上,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

  “你带的班子存在什么问题,班子成员里谁的反映比较多,都是哪些问题?”“从你这个地方看,当前‘四风’和腐败问题的突出表现是什么?”……

  约谈中,省纪委领导首先请约谈对象就本单位领导班子有关问题作出回答,直指问题,没有官话套话。省纪委领导针对约谈对象的不同特点,深入分析,具体指导,提出明确要求,给工作存在不足的“补补课”、对想当“老好人”的“敲警钟”。

  为提升谈话效果,省纪委功夫下在了约谈前:全面梳理被约谈单位在明察暗访、巡视监督、检查考核、信访、纪律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全省各地约谈工作从5月份开始,一些市委书记亲自与县(区)委书记、县(区)长以及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一些省直部门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问题整改……全省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细化措施,一级带着一级干,力促责任落地生根。

  检查督促 把责任压到具体工作上

  到6月底,全年时间过半,任务落实进展如何?吉林省、市、县三级纪委正在开展“回头看”,对年初任务要求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截至目前,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289家食堂全部进行了自查自纠;对省级财政预算奖励经费及发放津贴补贴进行专项清理,40个省直部门进行了自查自纠,共发现问题21个,涉及资金789.9万元,已收回150.7万元,其余资金正在督促收缴……”

  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针对约谈、调研发现的问题,今年4月,全省开展4个专项行动:清理滥发津贴补贴、机关食堂违规违纪、购买商业预付卡、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督促财政、人社等省直部门在纠“四风”中落实主体责任,一个专项一个专项地抓,不松劲不后退。

  今年6月,省纪委监察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集中开展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督促各级党委、纪委强化责任担当。

  一竿子插到底,不见成效不收兵。省纪委监察厅直接督促县级纪委在深化“三转”中落实监督责任,在梅河口市等6个县级纪委开展纪检机构改革试点。

  县级纪委突出纪律审查重点,紧紧盯住小官大贪,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让老百姓感受到反腐败的红利。今年1至5月,全省立案查办基层党员干部违纪案件3015件,同比增长53.7%;处分2782人,同比增长35.8%。各市(州)纪委已查结违纪问题13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2人。端午节前,省纪委监察厅对30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发出了通报。

  有责必究 形成强大震慑

  “吉林省在今年年初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突出了对‘两个责任’的考核。”这是该省很多党员干部共同的感受。

  此次责任制检查中,共发现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问题29个,处理17人。其中,问责省管干部4人、县处级干部13人。不仅通报单位部门,还对个人点名道姓予以通报。

  责任制检查中点名道姓通报在吉林还是头一回,而这只是“问责年”的一个“前奏”。

  吉林省纪委监察厅领导班子在约谈中都着重强调:“党委(党组)书记是落实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在具体行动上,体现在抓严明纪律、作风建设、惩治腐败等各个方面。党政分设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就是第一责任人。”“被约谈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把自己摆进去,自身存在问题的领导干部要自觉向组织说明情况,争取主动。”……

  该省纪委监察厅对约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约谈后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进行严肃问责。今年前5个月,省纪委监察厅两次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责任追究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4起48人,再次引起全省震动。

  板起脸来抓落实,狠下心来追责任。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一案双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典型问题通报制度,通过问责把责任落实下去。

  4月至6月,吉林省采取以市带县的方式,对5个市(州)及所属县(市、区)和长白山开发区进行同步集中巡视,把落实“两个责任”、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作为巡视重要内容。

  5月,省纪委监察厅领导班子深入巡视组,现场办公,研究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扎实推进巡视工作。省委巡视组对部分省直部门、国企和高校整改情况杀了一个“回马枪”,对整改不到位的,将追究责任。

  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有贪必肃、有腐必反。今年1至5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19个、处理25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1人。共受理信访举报15351件(次),同比增长37.6%;立案3834件,同比增长62.9%;结案3334件,同比增长80.5%;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407人,同比增长51.2%;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169人,同比增长259.6%;立案查办涉及一把手的违纪案件167件,其中涉及县处级以上干部案件32件。

  一组组数字传递着“高压线”的强大压力。省纪委监察厅正在探索建立纪委领导干部定期约谈下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制度,确保约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督促落实“两个责任”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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