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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6 09:59:32 确山县已回复,留言已办结。 |
留言网友 | 丁** |
留言类别 | 投诉 |
留言编号 | 201903211203483 |
所属单位 | 确山县 |
留言状态 | 已回复 |
留言时间 | 2019-03-21 12:16:48 |
留言标题 | 父母养老保险被村干部断缴一年,责任谁担? |
留言内容 | 本人父母户籍所在地为确山县刘店镇姚楼村,父亲是59年12月生人,村委会提醒让做领取养老保险的前期手续时,被刘店镇社保处告知我父母养老保险于2016年断缴一年,让补齐15年保险欠款,8年大约要补1600元。养老保险政策我们理解,一旦断缴要补齐后才能领取。但是,我们每年都有缴纳保险,从2010年开始缴纳至2018年,为何唯独2016年会断缴?村委会收缴费用的工作人员几乎每年都换,收款条却不是每年都有,什么时候有什么时候没有作为百姓也不清楚,镇上社保处只能查询到2016年断缴,村委书记2017年上任也不清楚2017年以前的情况,甚至找不到是哪个人收缴的2016年的费用,我个人更是无从查起,这种情况职能部门主动帮助查明情况是否是份内之事?收缴保险人员在收缴时间是已经收款没有上报还是没有通知到百姓个人?如果说联系不到个人,那么前后几年都能按时缴纳,为何唯独这一年通知不到?是工作失职还是故意瞒报?按规定补齐15年费用的责任现在要个人承担是否合理?这种情况应该哪个部门处理?或者去哪个部门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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