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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5 16:17:12 市发改委已回复,留言已办结。

网友留言内容

留言网友 刘**
留言类别 投诉
留言编号 201902190102249
所属单位 市发改委
留言状态 已回复
留言时间 2019-02-19 13:29:24
留言标题

豫南燃气收取过户费

留言内容

2016年买过一套二手房水、电、燃气过户都不收取任何费用,2017年家人买的二手房水、电、燃气过户依然不收任何费用,2019年买的二手房水、电过户依然不收费用而且办事效率很高,但是驻马店豫南燃气公司却要收取高达80元的过户费,水、电、燃气这些关系到民生的基本问题,简单的过户改个名字是燃气公司应该给客户提供的最基本的服务,却被燃气公司当成了收费盈利项目而且高达80元,请政府严查燃气公司增加过户费是否合理?收过户费80元是否合理?是否经过发改委的批准?是否存在违规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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