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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8 11:53:29 市公安局已回复,留言已办结。 |
留言网友 | 赵** |
留言类别 | 投诉 |
留言编号 | 201902161002302 |
所属单位 | 市公安局 |
留言状态 | 已回复 |
留言时间 | 2019-02-16 10:06:30 |
留言标题 | 请求立案,履行法定职责! |
留言内容 | 2014年驻马店市颐康阳光康复养老有限公司通过业务员李宝玉,向确山县任店镇吴湾村委王庄村民(包括但不限与),非法吸收我村村民公众存款300多万,有具体合同,借款收据为证,确山县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已经把确山县辖区内的受害人相关资料递交市公安局,请求批准非法集资立案,但市公安局一直不给批准立案。2018年2月12日我村村民再次携带相关证据到驿城区东风派出所报案,请求立案调查,不料民警态度恶劣,说他们管不了,谁借你钱你找谁去,我们不管回你们确山吧,那是你们确山的事,(2018.02.12有拨打市长热线反应情况为证,但最后没有收到相关部门的回复)。驻马店市颐康阳光康复养老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是事实,理应由公安局立案查处,可是驻马店辖区内的各部门公安机关相互推脱,一直不给处理。几年的事情了一直得不到答复!请求相关部门解决这一重大民生事件!挽回群众的血汗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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