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详情 |
2019-02-20 09:50:54 驿城区已回复,留言已办结。 |
留言网友 | 吴** |
留言类别 | 投诉 |
留言编号 | 201902110202351 |
所属单位 | 驿城区 |
留言状态 | 已回复 |
留言时间 | 2019-02-11 14:25:35 |
留言标题 | 豫南小区全体居民不同意围合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 |
留言内容 | 一. 市规划局2018年12月5日公布的围合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图明确标示为我小区所处地段为商住用地,而不是棚户区改造地段。根据市政府2018年8月6日发布的市中心区未纳入政府主导棚户区改造项目重新认定通知来看,我小区并未列入改造项目之中。区政府2019年1月3日发布的雪松大道民乐路乐山大道十三香围合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将我小区列为棚户区改造项目是不合理的。 二.棚户区是指简易房屋,结构简陋,抗灾防洪防震性能差,人口密集居住拥挤,卫生环境脏乱差,道路交通不方便的连片性建筑。我小区均为2004年商品楼,前后楼距25米,通风采光良好,楼内水电煤气设施齐全。临街为水泥硬化路面,排水公共照明设施完备。小区位于雪松大道金纱路交界处,完全可以满足小区居民居住出行.消防防灾的要求,具备现代城市生活的全部必要条件。所以将我小区划定为棚户区的范畴是错误的。更没有改造的必要。 三.2019年1 月3日公布的围合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方案中提出的两个补偿方案我小区全体居民不能同意。 1.如果以居民现有的居住面积折合成补偿货币,按现在驻马店市房产物价根本买不起新房,就连相同位置的二手房也买不起。如果用补偿货币区支付购买新房首付,以后的月供资金没有办法解决。 2.本小区居民多为退休职工和上班族,可以维持现有的稳定生活。如果按第二个补偿方法,产权调换,结清调换房屋的差价,我们没有这个经济能力。我小区大部分居民都已不符合银行贷款的条件,没有结清差价的资金来源。 3.棚户区改造是国家的惠民工程,旨在提高居民的生活居住水平。这样的棚户区改造补偿方案不会提高居民的居住水平,只会降低居民的现有的生活居住水平。我们现在需要的是平静的生活,我们不想折腾不要折腾。我小区不符合划定为棚户区的必要条件,不能以棚户区改造为名征收,政府不能与民争地与民争房,我们不做政府的第二财政。 为此,我小区全体居民强烈反对驿城区政府的雪松大道民乐路乐山大道十三香围合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我们不同意拆迁,我们要稳定安静的生活。一句话,我们不同意拆迁。 驿城区豫南小区全体住户 签名表附后 2019年2月11日 |
特别声明 | 此留言内容为驻马店网络问政版权所有,各自媒体作者及其他媒体禁止以镜像、截图、摘编等任何形式上传到网络,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
支持,顶一下! 位网友参与
差劲,踩一下! 位网友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