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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8 16:07:05 市房管中心修改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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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网友 赵**
留言类别 投诉
留言编号 201901221001115
所属单位 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留言状态 已回复
留言时间 2019-01-22 10:55:11
留言标题

鹏宇新城四期虚假销售、强买强卖

留言内容

12月份购买鹏宇新城四期商铺(雪松路与前进路交叉口),说可以先交定金和3万块钱走内部关系买到1楼的,开盘又说1楼被别人抢走了,要转成2楼的,享受优惠价,让交了首付款享受现在的优惠价,说不满意可以退,现在又以各种理由说不能退,必须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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