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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30 10:40:38 市发改委修改回复内容 |
留言网友 | 王** |
留言类别 | 投诉 |
留言编号 | 201901140501448 |
所属单位 | 市发改委 |
留言状态 | 已回复 |
留言时间 | 2019-01-14 17:52:44 |
留言标题 | 关于开发商多收业主两气开口费的问题 |
留言内容 | 我是金水湾一期的业主,开发商在我们收房时,强逼业主交两气开口费。(而同一块地上的二期和三期的业主都不用交),事实证明,两气开口费是不应交的,它已在房价内。我想得到有关领导的阐叙,说明其原因。还业主们一个公平,公证的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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