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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6 11:52:56 市发改委已回复,留言已办结。 |
留言网友 | 陈** |
留言类别 | 投诉 |
留言编号 | 201901030501416 |
所属单位 | 市发改委 |
留言状态 | 已回复 |
留言时间 | 2019-01-03 17:35:41 |
留言标题 | 天中第五大道水电费一直不按规定收取 |
留言内容 | 1、置地大道与乐山路交叉口天中第五大道水电没有电改,按照市政府规定水电费不能超过国家标准,但是第五大道电费水费一直很高,一直交着0.68元每度的电费,对政府规定不管不顾。电车充电处1元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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