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详情 |
2018-12-18 14:47:10 市房管中心已回复,留言已办结。 |
留言网友 | 张** |
留言类别 | 投诉 |
留言编号 | 201812100412124 |
所属单位 | 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
留言状态 | 已回复 |
留言时间 | 2018-12-10 16:16:12 |
留言标题 | 昌建誉峰小区仍然违规收取公共能源费 |
留言内容 | 你好领导,2018年11月19日房管局已经回复,禁止昌建誉峰小区违规收取物业费之外的公共能源费,留言编号为:201811150411033;可是11月24日我去交物业费物业让仍然在收每年240元的公共能源费,请问可以退吗?怎么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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