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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7 10:37:55 正阳县已回复,留言已办结。 |
留言网友 | 杨** |
留言类别 | 投诉 |
留言编号 | 201812071212494 |
所属单位 | 正阳县 |
留言状态 | 已回复 |
留言时间 | 2018-12-07 00:04:49 |
留言标题 | 正阳舒雅轩物业违规收取水电费 |
留言内容 | 市发改委领导,百忙中打扰: 我是正阳县舒雅轩小区一期的业主,目前小区物业收取居民水电费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虽然目前小区物业公司按照县发改委物价局要求电价0.568元/度进行收费了,但是小区物业公司变相收取物业费(公摊电损)高达0.282元/度,等于我们需要缴纳的电费依然是:0.568元+0.282元=0.85元/度,为此我们要求物业公司公示小区公摊电损的使用度数和表数,但是到目前为止,物业公司拒不提供我们要求的公示,并且也不能给予一个合理的解释。 小区物业收取水电费违反国家规定,不提供正规的水电费发票,只给我们出具机打的收据凭证,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目前我们小区所有公共用电(电梯 水泵 二次供水 照明等)都没有按照规定单独安装电表,我们根本无法查询公共用电度数。 物业公司也不能解释目前正在施工的二期使用的水电费和我们一期的水电费是不是分开结算。 我们小区是专变,电管所登记的代表是开发商:袁子杰,目前由于我们业主和物业公司因为水电费问题有纠纷,在问题没有解决之前,很多业主都不愿意缴纳水电费,导致现在欠电管所电费:17068.8元,现在电管所对我们小区下达了催缴通知书,并将于2018年12月8号上午9时,对我们小区进行停电,鉴于目前我们小区居住的大多是儿童 学生和孩子,如果停电将严重影响我们正常的生活和工作 按照省、市发改委《关于开展清理规范电网和转化电环节收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小区有没有一个准确的时间点,可以根据政策完成接供电,我们殷切希望这些国家的惠民政策能够尽快落实,另外我们小区在入住的时候开发商已经收取我们的水电入户费,如果进行接供电,我们是否还需要缴纳额外的费用 以上问题牵涉我们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希望领导能够尽快调查解决,给我们一个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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