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详情 |
2022-08-12 09:02:34 汝南县已回复,留言已办结。 |
留言网友 | 李** |
留言类别 | 投诉 |
留言编号 | 202208120806178 |
所属单位 | 汝南县 |
留言状态 | 已回复 |
留言时间 | 2022-08-12 08:06:17 |
留言标题 | 汝南县韩庄镇温州骨里香在店里使用国家禁止的报废气瓶危害公共安全 |
留言内容 | 汝南县韩庄镇温州骨里香邢x力在店里使用国家禁止的报废气瓶,报废气瓶又充满了气,有十几个放在营业场所使用,非常危险,我们邻居很害怕,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危害公共安全,请有关部门百忙之中排除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地址:韩庄街红绿灯向北100米路东,店名温州骨里香,老板,荆xx。 |
特别声明 | 此留言内容为驻马店网络问政版权所有,各自媒体作者及其他媒体禁止以镜像、截图、摘编等任何形式上传到网络,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
支持,顶一下! 位网友参与
差劲,踩一下! 位网友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