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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3 15:33:51 确山县已回复,留言已办结。 |
留言网友 | 刘** |
留言类别 | 投诉 |
留言编号 | 202109150822584 |
所属单位 | 确山县 |
留言状态 | 已回复 |
留言时间 | 2021-09-15 08:22:59 |
留言标题 | 河南省确山县谷香缘食品厂月饼合格吗? |
留言内容 | 厂家:河南省确山县谷香缘食品厂、地址:确山县三里河乡盘龙村 本人于2021年9月11日在万客隆购物广场购买到的 “御润 谷香缘果仁月饼268克、食品生产许可证号:SC12441172500011(生产日期:2021.8.1,保质期180天、)购买后发现该产品配料表内食品添加剂标识有“等”字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二)成分或者配料表。违反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第4.1.3.1.2 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4、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欺骗误导消费者。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的标准、且存在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的可能、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第三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保留购物小票产品实物 请有关部门及时查处并给以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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