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详情 |
2021-05-17 17:05:51 市住建局已回复,留言已办结。 |
留言网友 | 赵** |
留言类别 | 投诉 |
留言编号 | 202105020758344 |
所属单位 | 市住建局 |
留言状态 | 已回复 |
留言时间 | 2021-05-02 07:58:34 |
留言标题 | 清退无物业管理资质的闲杂管理人员,还驿丰园小区的安宁环境 |
留言内容 | 十三香路与开源路交叉口驿丰园小区,小区内管理人员,没有物业管理资质(没有合法的物业公司),对物业费用、电费费用收取没合理的标准,小区内管理混乱。 请问没有物业公司资质能管理小区物业吗? |
特别声明 | 此留言内容为驻马店网络问政版权所有,各自媒体作者及其他媒体禁止以镜像、截图、摘编等任何形式上传到网络,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
支持,顶一下! 位网友参与
差劲,踩一下! 位网友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