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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8 11:02:02 汝南县已回复,留言已办结。 |
留言网友 | 曾** |
留言类别 | 投诉 |
留言编号 | 202101060520308 |
所属单位 | 汝南县 |
留言状态 | 已回复 |
留言时间 | 2021-01-06 17:20:30 |
留言标题 | 移民搬迁教师和教师子女能否享有安置房优惠政策? |
留言内容 | 您好,我是驻马店市汝南县宿鸭湖街道办事处十里铺三组的公民,为配合宿鸭湖清淤工作,根据驻发改审批【2020】30号文件,家中需进行移民搬迁。 根据汝政办【2020】35号文件,本次拆迁实施单位为宿鸭湖街道办事处。2020年12月31日村中突然对搬迁安置人口信息进行公示,我家户口本上有六口人,公示名单只有我公婆两人,五口人只能分到八十平米的房子,一月一号我们先到十里铺村委,村委告知怀疑我们有稳定工作(名单公示前并无人找我们核实),村委称无拆迁文件,我们到宿鸭湖街道办事处,无值班人员,一月四号我们再次去街道办事处咨询,国土资源韩所长回复:我们是教师,不能享有安置房,我们的孩子也不能享有安置房优惠政策。 在我们再三要求下只拿出了房屋征收方案,并没有人员认定方案。只是认定小组会议中口头认定是否应该享安置房。(村委,办事处咨询皆有录音为证)。1.像我们这些支持政府工作搬迁的是按人口安置还是以工作进行安置?我们请求将安置人口认定方案进行公开,做到公平透明。2.我们虽是教师,但如今没有子承父业,为什么我的孩子不能享有,搬迁后我们只分到八十平米房子,上有老下有小,以后的生活如何得到保障?3,根据驻马店发改委文件本次搬迁属于移民搬迁,为什么到了县里定义为拆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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