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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4 17:36:27 正阳县已回复,留言已办结。 |
留言网友 | 管** |
留言类别 | 投诉 |
留言编号 | 202011140622439 |
所属单位 | 正阳县 |
留言状态 | 已回复 |
留言时间 | 2020-11-14 18:22:43 |
留言标题 | 正阳县电业局懒政不作为、工作人员相互推脱责任、言而无信。 |
留言内容 | 我本人在2020年8月24日向正阳县电业局反映其在正阳县黄叔度路南侧5米安装的终端变电站(10kv油浸变压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GB50016-2014第5.2.3条有关终端变电站距离民用建筑的安全距离标准)其单位在2020年8月26日18点02分通过其单位热线回复:在2020年11月13日之前把这个终端变电站(10kv油浸变压器)彻底移走,今天已经是2020年11月14日,正阳县电业局在接到我反映他们的工作违章后并没有去及时纠正,无视居民生命安全、知错不改、失信于人。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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