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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7 15:31:18 经济开发区已回复,留言已办结。

网友留言内容

留言网友 彭**
留言类别 投诉
留言编号 202002240530063
所属单位 经济开发区
留言状态 已回复
留言时间 2020-02-24 17:30:06
留言标题

办理健康证明材料,小区物业不给盖章

留言内容

本人居住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文明大道与洪河大道交叉口福苑广场小区(驻马店市恒乐物业有限公司),因到信阳复工需要办理健康证明,办理资料中需要小区物业盖章,小区物业不给盖章,导致健康证明无法办理,无法复工。想咨询下,需要办理健康证明复工,居住的本小区物业有义务配合健康证明办理的盖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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