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详情 |
2025-07-08 12:21:20 国家税务总局驻马店市税务局已回复,留言已办结。 |
留言网友 | 张** |
留言类别 | 咨询 |
留言编号 | 202507030211291 |
所属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驻马店市税务局 |
留言状态 | 已回复 |
留言时间 | 2025-07-03 14:11:29 |
留言标题 | 沿街商户在日常给市民换钱的流水是否会被税务机关会被定义为营业额? |
留言内容 | 很多沿街商铺每天都会遇到大量的市民换钱,如:微信和支付宝换现金,现金换微信和支付宝,以及微信和支付宝互换,咨询:这些换钱流水数据是否会被税务机关定义为商家的正常营业额并进行纳税申报? |
特别声明 | 此留言内容为驻马店网络问政版权所有,各自媒体作者及其他媒体禁止以镜像、截图、摘编等任何形式上传到网络,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
支持,顶一下! 位网友参与
差劲,踩一下! 位网友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