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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9 11:03:36 市住建局已回复,留言已办结。 |
留言网友 | 刘** |
留言类别 | 投诉 |
留言编号 | 201908171039137 |
所属单位 | 市住建局 |
留言状态 | 已回复 |
留言时间 | 2019-08-17 22:39:13 |
留言标题 | 怡景嘉园违规交房问题 |
留言内容 | 驻马店怡景嘉园小区,不验收不交房,部分业主被迫已提前入住,政府相关部门是不是能督促开发商进行竣工验收,早日办理房产证,市质监局回复按照规定,竣工验收是由建设单位组织五方责任主体(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对工程质量进行的验收,具体验收时间由建设单位确定后报市质监站;目前,怡景嘉园小区项目的建设单位因与施工单位有争议,正在走司法程序,导致未组织竣工验收,市质监站已督促建设单位尽快组织竣工验收。我想问的是小区项目的建设单位因与施工单位有争议,正在走司法程序,导致未组织竣工验收,给我们业主有什么关系,他们之间的纠纷是因为我们房款没有交完还是怎么回事,我们的钱都付完了,他们之间扯皮,我们和开发商签的合同,我们只需要开发商给我们负责,他和别人的纠纷管我们什么事情,他和别人有纠纷,就不给我们交房了吗,是我们欠他们的钱了吗,司法程序一走几年,我们的损失谁给我们负责,我们的房子办不下房产证谁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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