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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 16:49:40 汝南县已回复,留言已办结。 |
留言网友 | 王** |
留言类别 | 咨询 |
留言编号 | 202409180203174 |
所属单位 | 汝南县 |
留言状态 | 已回复 |
留言时间 | 2024-09-18 02:03:17 |
留言标题 | 农村合作医疗跨区报销问题 |
留言内容 | 新农合帐户是在汝南税务局开的户,一直都是在汝南交的,但人在驻马店市区住,请问可以直接在市区的医院门诊看病用吗?如果不能直接用,请问要怎么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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