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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问政今日热点:涉及咨询如何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正阳县公租房申请流程……

时间:2023-08-07 16:15:08来源:驻马店广视网字号: |

8月7日,网络问政共受理群众留言86条:其中咨询类留言29条;建议类及其他类留言4条;投诉类留言53条。主要涉及咨询如何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正阳县公租房申请流程等方面。

今日,群众关注度较高及办理单位回复较好的留言整理如下:

一、留言咨询:请问在有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提取公积金余额用于支付物业费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提取金额怎么计算?

市公积金中心回复:你好,可以提取。你下载手机公积金app选择提取物业费,提取上限是2000,一年只可以提取一次。

二、留言咨询:请问正阳县公租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正阳县回复: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具体申报条件是:第一、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或共同生活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请公租房:①在县城有自有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高于17平方的;②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合计超过10万元的;③购有10万元以上(以车辆购置税发票上的计税金额为准)车辆的。第二、新就业大学生及人才引进人员,原则上就业3年内,且在县城无自有住房。第三、外来务工人员:有固定劳动场所;并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县城无自有住房的。注: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租房:第一、在本县城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棚改安置房等)或在本县城享受拆迁安置补偿的(包括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金额15万元及以上)以及申请之日前1年内有房产转移记录的;第二、计入征信黑名单或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第三、其他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情形。

目前公租房申请及资格审核事宜可向当地居委会进行咨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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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张媛媛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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